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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2025年凤鸣镇召亭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机具项目采购公告

   2025-10-24 168
 项目概况

2025年凤鸣镇召亭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机具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3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BJ-2025017.

项目名称:2025年凤鸣镇召亭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机具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凤鸣镇召亭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机具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车辆

村集体经济配套 拖拉机、收割机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凤鸣镇召亭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机具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凤鸣镇召亭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机具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2)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4)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至少三个月连续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至少三个月连续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说明及承诺; (8)供应商须在投标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公告期内);(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至 2025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陕西 CA 锁)。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投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 格式),否则视为无效。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潜在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缴纳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5.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责任自负。

7.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如有)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首页》不见面开标·新〗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

10.本项目结束后成交人须在3个日历日内将响应文件纸质版(含电子版资料)一式三份送至采购代理公司。

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凤鸣镇人民政府

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仪西路032号

江南(中国):15029175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3楼316室

江南(中国):0917-3206568

3.项目江南(中国)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917-3206568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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